报 名 须 知
在您交款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规定。当您领取听课证时,表示您已同意遵守温州教学点进修学校的一切规定。该规定将被视作您和温州教学点所达成的协议。 一、报名程序: 1.学员在报名时需交一寸照片2张。 2.学员报名要持有本人或代报人的身份证。 3.应收费用 = 学费 +书费 (注意:交款后请凭报名发票到报名处领听课证。学员必须用真实姓名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关于老生证优惠(学历教育除外): 1.学员报名时必须当场出示本人老生证明,过期一律不予办理优惠。 2.老生在学业结束后二年内,再次到本校学习者可办理优惠。 3.老生在优惠期内可享受减免学费的10%优惠。 三 、插班制度: 1.插班是指学员在开课后报名。 2.插班要在各部门规定的插班期内插班,过了插班期不允许插班。 3.名额已满的班不能插班。 4.插班报名的学费可在学费中扣除相应的插班费用。 5.插班的学员一律不能退班。 四、转班制度: 1.在开课前或试听期内学员可以自由转班,状态为"正常转班",正常转班保证座位。 2.人数已满的班不能转入。 3.从学费较少的班级转到学费较高的班级要补交学费;从学费较高的班级转到学费较低的班级要退还学费。 4.学员转班须完好无损退回全部免费发放资料,否则不能转班。 五、退班制度:
1.学员在开课前可以自由退班,开班之后一律不准退班。(注意:学校不办理押证退班) 2.退班必须携带听课证和本人身份证或代报人身份证(或提供报名密码)到报名处办理。代办退班须出示代办人身份证或本人身份证。 3.退班须完好无损退回全部免费发放资料,否则照价扣款。 4.已开发票的,退班时须退回发票,否则一律不准退班。 5.学员退班需持有效的听课证,已挂失的听课证不能办理退班。 6.应退金额= 学员原交学费(书费视情况而定) 六、听课证丢失,损坏情况有关规定: 1.因保管不善损坏听课证的,应及时持本人身份证及原听课证残骸来报名处办理听课证明。 2.听课证丢失一律不补。丢失听课证后应及时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办理挂失(拖延挂失时间超过三天的, 一切后果自负),由前台主管签发挂失证明,允许到教室查证(即通过与教室管理人员一起查证的方式证明无其他人使用已挂失的听课证听课,方可保留其本人的听课资格)。如再丢失,不予补办任何证明。 3.冒领挂失证明的,一经发现,取消听课资格。 4.挂失证明不能用来开发票,不能作为优惠证,不能转退班,不能更名,不能领取免费资料。 |